建工作带来的机遇,加强学习,坚持中医药专业思想不动摇,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做出应有的贡献。(四)加强督导,确保开展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和验收,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本次中医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为动态掌握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的总体进展,市卫生局还将及时对各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一方面督促各区按时完成工作目标,另一方面使各区卫生局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做好工作。四、经费补助市卫生局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安排部分经费,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根据各区完成中医科建设情况,对中医药人员引进和培养、中医专有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适当资金补助。五、工作安排和步骤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工作计划于3年内完成。(一)准备阶段(2008年1——2月)制定《武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标准》,下发相关文件。(二)学习动员阶段(2008年3——4月)组织各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有关负责人员学习《建设标准》,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三)实施阶段(2008年5——9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对照《建设标准》进行中医科达标创建工作。(四)考核验收阶段(2008年10——12月)到今年底前全市有3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通过我局组织的中医科达标考核验收。(五)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2010年)总结2008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工作,在工作先进区卫生局召开现场会议,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2009年内全市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工作达标;2010年底前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达标。附件:1.武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标准>>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