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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维保内容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七)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1、每月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维护保养及更换)。2、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30%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是否正常和达到要求。(八)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1、每季度检查电话插孔、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正常。2、每季度实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按安装总量的30%实验广播,检查广播是否正常。3、每季度进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广播状态的功能试验和进行线路维修检查。(九)灭火器1、检查灭火器的种类、数量、设置位置、标志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每季度对按照总数的30%检查灭火器压力、重量、有效期等是否合格,必要时进行喷射试验。(十)其它消防设备设施1、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2、每季度检查并试验消防电梯的迫降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并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并试验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是否正常。3、每半年检查并试验自备发电设施能否正常切换和发电。五、其它要求(一)甲方提供给维修保养公司的各种资料,维修保养公司应妥善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复印和转借,合同期满后完好交回。(二)维修保养公司每次维修保养后应提交书面维修保养报告给甲方存档;维修保养合同期满后,维修保养公司应向甲方提交详细的维修保养报告、维修保养月、季、年报表,检测、试验记录和统计资料等。每次维修保养需甲方管理部门签字确认。(三)各次检测、检查、试验必须甲方和维修保养公司双方代表签字方能认可。(四)合同签订的维修保养公司应首先对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由业主方负责将系统全部正常移交予维保单位,日后由维保单位全权负责维护、保养及损坏设施的更换。(五)乙方为甲方消防检查及年底考核等提供服务保障,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消防检查等。【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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