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为: ;4、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为,现变更为。5、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经营内容乙方不予负责,若需乙方代办相关许可证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原经营范围: 现变更为: 6.变更其他内容: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备课办理申请营业执照变更所需资料、工商局正式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条约定的委托事务。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部门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受理而影响乙方办证进程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完成委托事务的日期顺延。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费用人民币共元(此费用不含税),其中包括:1、乙方代办报酬元;2、工商变更费元;3、其他证件变更登记费用元。第五条、甲方按下列方式以现金支付前条约定的费用:1、签约之日向乙方预付元;2、办好《验资报告》之日向乙方支付元;3、完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登记之日向乙方支付元;4、完成其他证件登记之日向乙方支付余款元。第六条、甲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费用后,凭本合同原件向乙方提领代办的所有证照。第七条、甲方收到乙方关于营业执照已经办好的通知后,甲方应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即时会同乙方前往公司登记机关领取。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委托事务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取消委托并退还已收取的所有费用;2、因甲方单方取消委托或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及其他文件存在瑕疵(双方约定由乙方负责办理的文件除外)而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务的,乙方可解除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3、乙方完成委托事务后超过3个月甲方仍未付清款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自得处理相关证件。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字盖章后并在乙方收到第五条第一款约定的预付款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委托人:受托人:电话:授权代表:传真:200年月日签订于广州市天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