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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标准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一面滴入浓度为2mol/~。在室温下连续搅拌该混合液1h后,再静置1h,然后立刻用滤膜器过滤后避光保存。应在4h内完成样品处理。若4h内无法完成,则需加入1mol/L的盐酸溶液25ml对样品处理,处理方法同上。可溶性重金属含量测定可溶性铅含量的测定按GB/T—1988中第3章的要求进行。可溶性需含量的测定按GB/T—1988中第3章的要求进行。可溶性铬含量的测定按GB/T—1988进行。可溶性汞含量的测定按GB/T—1988进行。结果计算可溶性重金属的含量用式(2)计算,。 C=(a<sub>1</sub>—a<sub>0</sub>)×25×F/m C——(铅、镉、铬、汞)可溶性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a<sub>0</sub>——,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a<sub>1</sub>——从标准曲线上测得的试验溶液(铅、镉、铬、汞)的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F——稀释因子; 25——萃取的盐酸溶液,单位为毫升(ml); m——称取的样品量,单位为克(g)。6 检测规则本标准中第4章所列的全部要求内容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时; ——生产的工艺及其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客户提出要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时。检验结果的判定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定该产品为检验合格;若有一项检验结果未达到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检验不合格。若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要求复验时,应从原封存样品或各样中进行复验,,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复验合格”或“复验不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本国家标准编号及名称; 样品名称和其它说明; 检验结果和结论; 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其它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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