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设计中,室内净高、过道的净宽、坡道的坡度以及台阶踏步的数量、尺寸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要求。РV 室内环境质量Р4.1.11 主要功能房间和场所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允许噪声级要求。Р4.1.12 室内隔墙、楼板、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低限要求。Р4.1.13 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规定要求。Р4.1.14 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照明数量和质量指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要求。Р4.2 评分项РⅠ节能与能源利用Р4.2.1 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能效限定值的要求,平均分值为8分。对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其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规定值提高8%;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燃气热水炉,其能效等级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Р4.2.2 合理设计优化室内供暖、空调的末端系统,采取节能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2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Р1 区分房间的朝向,合理细分供暖、空调区域,根据各空间区域的需求设置可独立调节暖通空调的分区控制装置,得4分;Р2 在暖通空调集中控制中心,增设对每个使用末端进行统一启用控制、故障检测和计费控制系统,得4分;Р3 室内装饰装修项目,采用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方式,且地面辐射供暖面层材料的热阻R不大于0.05(m2.K)/W,得4分。Р4.2.3 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设计合理并运行可靠,评价分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