辆需在外停放过夜,则必须存入停车场并设置安全防盗措施,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监督治理,避免车辆丢失。车辆加油以满足当天使用为宜,不要过多加油,以免节日期间车辆长时间集中停放时因油箱内存油较多造成安全隐患。各部门要在9月30日前将经批准的《节日用车审批表》交报到设备物资治理部,院内车辆停放的车位由设备部和综合办统一安排,并由院车管具体负责,请各部门提前与院车管联系确定车辆停放的位置。所有驾驶员同志(包括有驾驶证的各级领导)在节日期间驾车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本院车辆和驾驶员治理的各项规定,严禁疲惫驾驶和酒后驾驶,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上路。严禁节日期间组织集体乘车外出旅游。对私家车节日外出旅游要做到不提倡,不控制,并且要说明责任,安全自负。六、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节日期间凡外出旅游探亲的必须按规定请假。中层干部计划外出的,要在9月29日下班前,向综合办提出申请,统一呈报院领导批准。一般职工外出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9月30日前报综合办备案。七、切实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院领导要上岗带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加强巡视,注重检查大院的死角及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国旗升挂情况,对上级的通知要及时传达到位,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值班交接。传达室门卫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认真登记,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院内。节日期间安排加班的生产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值班,班组长必须上岗带班。八、严格落实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各部门节日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部门领导和院领导上报,上报要严格遵照程序,不得越级上报,不得虚报瞒报,否则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九、保持通讯畅通。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节日期间手机24小时不能关闭,以便上级通知或重大事项及时传达到位。望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