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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统计工作计划2篇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逻辑校验,以对本次统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8.对本校各项上报数据最后把关审核、签字确认。汇总数据必须由校长完成全部文本及电子数据审核,并签字确认方能上报。9.完成基础教育统计的电子数据导出、全国平台的数据导入,文本文件报送,确保学校基础教育统计、准确、及时完成上报。10.完成本次统计工作中各类电子数据的存档、文本资料的存档,存档过程严格遵守学校学籍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三、学校学籍管理、基础教育统计收尾工作。做好学校学籍管理、教育统计等全部工作的电子、文本数据的档案留存和收尾工作,完善学校统计工作台账、学籍与统计工作档案。20学校统计工作计划篇二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教育统计工作制度如下:1、教育统计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教育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2、幼儿园根据教育统计任务的需要,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幼儿园统计工作实行校长统一领导,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统计工作任务。3、教育统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教育统计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如实整理统计资料,并及时报送资料。4、统计人员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综合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5、建立统计资料审核、查询、订正制度,以确保统计数字准确无误。上报的统计资料,要由本单位负责人对统计资料的审核、签名或盖章。6、建立和健全统计资料档案,逐步使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完善教育统计内控机制,切实作好有关资料的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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