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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折弯机通用加工工艺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384KB

文档介绍
19.012表2中较重划伤的规定,出口产品不得超过轻度划伤的规定。6.1.2表面压痕,即钣金表面呈周期性或非周期性凹状的印痕,按加工钣金材料长度≯5×10/m。6.1.3弯曲表面不得有明显的拉伸裂纹。6.1.4折弯角边缘不得有裂边。当不可避免存在折弯裂边时,应在裂边处开适当大小的工艺孔。6.2尺寸6.2.1结构件和各个开孔、槽的相对位置线性尺寸及其公差应符合图纸要求,未注公差应达到GB/T1804规定的公差等级m级的要求。6.2.2对角线尺寸在满足线性尺寸,形状位置尺寸或公差要求的前提下,应符合:a.对角线长度≤550毫米时,其对角线之差不大于1.5毫米;b.对角线长度>550毫米以上警方,其对角线之差不大于3毫米。6.3形状6.3.1直线度、平面度未注公差按GB/T1184中给出的公差等级L级的要求。6.3.2垂直度未注公差按GB/T1184中给出的公差等级L级的要求。6.3.3平行度的未注公差值等于给出的尺寸公差值,或是直线度和平面度未注公差值中的相应公差值取较大者。6.4其它要求由图样或工艺文件给出。7检验7.1多件钣金折弯件加工前必须进行首件检测。7.2外观检验按6.1条要求。7.3折弯件尺寸检验按5.2条要求。7.4折弯件形状检验按5.3条要求。7.5经返工、返修的折弯件按检验程序重新检验,并不得降低质量指标。7.6其它质量要求应在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规定下进行检验并作出判别。8安全8.1应尽量避免偏负荷的压弯。8.2工件的折弯力不得大于公称力,详见设备压力数值表。8.3折弯工件下模V形槽口开口尺寸,应大于6~8倍板料厚度。8.4操作者操作时需要戴防护手套。8.5折弯机上、下模具间的间隙必须调整均匀,其间隙可比板厚大1mm。8.6不允许在折弯机模具上和工件台放置工具、测量器具。8.7加工件应轻拿,轻放,避免拖动、扔丢现象;现场堆码高度最大不超过1m。批准:审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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