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对象的概念、作用和范围;明确证明责任的概念及分配;掌握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并了解我国关于证明责任的立法规定;掌握法院对证据的审核判断的原则和方法。【教学重点】证明责任、证明对象【教学难点】证明责任【作业布置】思考举证责任的分配的具体原理第十一章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4学时)【教学内容】通过本章的使学生能够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能够区别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区别。掌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强制措施及其基本的适用条件和适用方法。【教学重点】本章的重点是对妨害民事行为的强制措施的概念、特征,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条件和种类,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和各自的适用条件,特别是拘传、拘留、罚款的适用条件、程序。【教学难点】本章的难点有: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强制措施的概念、特点,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条件、程序。【作业布置】1.什么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其特征有哪些?2.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不同?3.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4.罚款和拘留适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第十二章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2学时)【教学内容】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意义,掌握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适用方法,能够在实践中较为正确地处理与此有关的实际问题。【教学重点】本章的重点是财产保全的概念、意义,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之间的区别,财产保全的具体适用,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时的救济方法。先予执行的概念、意义、适用的范围、具体的适用条件,适用错误时的救济方法【教学难点】本章的难点是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财产保全错误时的救济方法,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有最新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条件和先予执行错误时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