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教学要求保证幼儿的安全,教师不得让幼儿离开教师视线范围,对幼儿的操作活动,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教师的责任。(5)后勤人员应做好幼儿园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幼儿园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幼儿园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的,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6)卫生保健部门对食堂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幼中毒事件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管理者的责任。(7)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园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8)幼儿园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9)幼儿园集会、做操应由教学组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幼儿园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按幼儿园规定的上下楼位置、秩序列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幼儿园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幼儿园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楼层值班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10)门卫要严格进出幼儿园管理,严格执行园门进出登记、盘查制度。如因履职不到位、不认真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幼儿园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幼儿园的安全,不得组织幼儿园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安全工作事关全园师幼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幼儿园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幼儿、对家长、对幼儿园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