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废气、高温作业场所应有通风设施,粉尘、废气、噪声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除设置警示标志外,还要说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措施。3.按规定对从事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有毒、有害作业职工每年至少体检一次,无害作业职工每2年至少体检一次,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3厂区、车间作业环境1.厂区道路应有明显的人、车分隔线,厂区门口、主干道、危险路段需设置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2.生产布局应合理,消防通道应畅通,车间厂房有足够的照明。3.厂房安全出口工作期间不得上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20米。4.材料、成品、半成品、辅助材料等应分类堆放整齐,生产中的余料、废料分类堆放,废屑、垃圾及时清除。序号标准项目标准内容要求5.木料场所道路畅通、堆码整齐、稳妥可靠,在通道入口处及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安全标志,消防设备齐全完备,电器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堆放其它易燃物,锯末、刨花应及时清除,防火间距达到要求。6.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7.作业区域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垃圾杂物、障碍物和绊脚物。8.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9.厂区内的坑、沟、池、井,应设置安全盖板或安全防护栏。作业区高于平台,宽于的平台缝隙,深于1m的敞口沟、坑、池,其周边应设置安全栏杆。10.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11.普通仓库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分别设置,木料、皮料、布料、涂料、粘胶剂以及成品等应分类合理存放,不得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设宿舍或饭堂,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和仓库严禁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