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物资管理流程院属各科室:为了用好管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国家划拨物资,特对专项物资的使用和管理作如下规定:院外送达的公共卫生项目物资依据物资性质,由药品库房或物资库房签收,开具入库单,上交财务科及基层保健科,基层保健科凭入库单复印件纳入档案备查。全区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配送物资的分配,由区项目办(设在基保科)依据市项目办要求及区内各单位工作量进行分配,并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核同意后发出发货通知。相关库房,按通知要求发货。库房凭领货单位盖了单位鲜章的申请,并由区项目办审核,项目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发货。发货凭证传递到财务科,列入财务凭证。使用医院做好使用登记,原始凭证及登记必须有使用人签字。特此通知。附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物资管理流程图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物资管理流程图项目办通知使用单位领取项目办拟定分配方案,院领导审核药品物资库房收货药品库房收取资料:①项目办通知;②使用单位申请(有鲜章)使用单位凭项目办发放通知,并盖单位章到药品库房领取物资药品库房按通知发货复印件交项目办送货单交财务科政府调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