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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单管理系统出口海运切换后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378KB

文档介绍
改配后的新舱单放行信息办理相关货物的集港操作,相关码头公司根据改配后的新舱单放行信息以及船代发送的准予装载信息办理相关货物的装船操作。(四)对于未核销预配舱单的过境货物。按以下方式办理改配手续:1、如果相关货物尚未发送预配舱单、运抵报告,由过境货物经营人联系船代公司、监管场所按改配后的船舶信息发送预配舱单、运抵报告,之后由海关现场通关部门正常办理预配舱单核销及后续相关手续。2、如果相关货物已发送预配舱单、运抵报告,由过境货物经营人向出境地隶属海关转关货物到货实际核查部门部门提出申请,同时需提交《出口货物在库/港证明》和《出口转关货物转船改配通知单》,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并审核《出口转关货物转船改配通知单》无误后,在《出口转关货物转船改配通知单》上加盖验讫章,一份由现场海关与其他报关单证一并留存,一份由申报相对人重新发送运抵报告时递交监管场所验核留存。之后由过境货物经营人联系船代公司、监管场所按改配后的船舶信息删改预配舱单、运抵报告,之后由海关现场通关部门正常办理预配舱单核销及后续相关手续。3、监管场所根据改配后的新舱单放行信息办理相关货物的集港操作,相关码头公司根据改配后的新舱单放行信息以及船代发送的准予装载信息办理相关货物的装船操作。五、有关说明(一)转关、过境监管场所经营人须加强对转关、过境货物的实际监管,相关货物仓储企业一旦出具《出口货物在库/港证明》后,则相关货物不能装船、提离或重发运抵,必须根据后续《出口货物退关通知单》、《出口转关货物转船改配通知单》等海关签章的纸面单证,进行提离或重发运抵操作,《出口货物退关通知单》、《出口转关货物转船改配通知单》仓储企业须保存三年;对于改配货物需要变更场所的,由场所凭改配后的新舱单放行电子信息办理货物集港等相关监管手续。(二)本业务指导中的理货部门,目前是指天津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与天津中联理货有限公司。附件1-3-1:《理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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