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指父母的言传身教,无形则是家庭气氛的熏陶。家庭气氛对孩子影响虽然不像父母言传身教那样直接有力,但它潜移默化的渗透性给青少年品德发展带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最后,家庭对子女的管束。青少年时期既是他们身体发育的高峰期,又是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为了促使青少年成为社会合格公民,家庭必须对子女严加管理和约束。第一,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意识变化,一旦发现思想上有症结,行为上有偏差,应当立即排解、纠正,力争从内部控制子女产生犯罪倾向的可能性。第二,注意周围环境。诸如,注意周围环境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切实堵住外界各种污染源头,尽力保护青少年心灵的纯洁性。第三,注意子女的交友情况。青少年精力旺盛,善于结交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父母应该了解子女所交朋友的思想品德状况,只要发现其中有品德不良,行为不轨者应立即责令子女与其继绝来往,警惕那些可能引起犯罪的外来观念深入到青少年思想之中,尽量把犯罪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三)实现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保障因素要使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能行之有效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保障因素:首先,夯实婚姻基础,建立健全的家庭。一个稳定和谐的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必要环境。当然,健全的家庭并仅指家庭形式上的完整,更重要的是家庭成员在民主平等基础上共同营造出一种家庭氛围。父母品德优良,家庭气氛和谐可以熏陶子女形成真诚友爱,善恶分明,勤于劳动,乐于助人的品质。可以这样说,健全的家庭是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功能得到实现的首要保障因素,而夯实婚姻基础是建立幸福、和谐的家庭关系的关键。婚姻是家庭合法合乎情理的前提,因而婚姻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家庭的健全与否。所以必须夯实婚姻基础。而夯实婚姻基础首先应强调婚姻的严肃性与神圣性,建立以真爱为基础的婚姻,提高婚姻质量,加强家庭成员的责任感,坚决抵制视婚姻为儿戏、不负责任的做法,为建立和谐、幸福、美满家庭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