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参加,学生会主席安排阶段任务并由各部长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难点问题,并由主席与副主席审核。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由学生会主席向学生科领导反映。必要时可请各班主管干部参加,指导落实各班工作任务。(二)、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汇报上月工作存在的问题、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做出决策性意见。做好本月工作计划,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目标,学生会主席做好组织召开工作。二、工作请示汇报制1、学生会的工作有规定请示程序,学生会主席在工作前必须向主管部门请示。2、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又不能做结论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3、学生会主席每学期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述职汇报工作。4、各部部长在工作前必须向学生会主席请示。5、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而且通过干部会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学生会主席汇报。6、各部部长在完成不同时期的工作后,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会主席汇报。7、各委员在进行本职工作外的工作前要向本部长请示,完成本职工作和本职以外的工作后,及时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部长汇报。第六章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干部的选聘制度及学生会干部任期考核制度如下:(一)、学生会干部的选举制度每届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代表大会按照差额选举、并由学生科老师审查的方可有效的办法产生。因工作需要变动的干部必须在下次代表会议上履行补选手续。(二)、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学生会干部没有任何特殊权利,在工作中对学生会所有干部要进行定期考核。采取学生评议,教师评议,领导提议的形式进行考核。对经常不认真履行职责经过帮助后仍不求上进,工作成效不显著的干部,要及时调整更换,以保证学生会自身的形象和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要求辞职的干部须向上级提交辞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任。学生会必须严格按章程办事,章程须经校务会讨论后方可修改。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