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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民族乡工作条例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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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民政府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干部青黄不接的问题,对五个民族乡干部进行优先配备,优先培养、优先使用,近年来先后为开远市大庄乡、河口县桥头乡、蒙自大寨乡配备了人大副主席,并按民族比例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其余二个乡将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见,在乡政府换届时给予落实。三、进一步解决民族乡教育落后问题各有关县市按照州政府的要求,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政策措施,加大了对民族乡教育的扶持力度,推动了民族乡教育的快速发展。首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招聘教师时向当地主体民族倾斜,适当增加了民族乡教师编制,对本民族学生进行了“双语”教学。州教育局,每年都把民族乡的教师轮流送到先进地区学习培训;其次是适当提高了民族乡学生生活补助,解决贫困生的生活困难;在基础教育阶段,采取定向择优录取的方式,每年从民族乡的主体民族学生中选送部分优秀学生到我州内地县市中学就读;在高等教育阶段,采取委托教育的方式,每年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送一部分民族乡主体民族学生到高校就读,毕业后回民族乡工作。再次是在民族乡教育投入上都高于非民族乡和校点布局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四、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投入在产业培植、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上,在资金投入、财政转移支付、安排项目、对口帮扶等方面给予特殊的照顾,充分体现民族乡有别于非民族乡的特殊性。一是从2010年起,州民委每年在民族机动金中安排5万元给5个民族乡。二是,在向省级争取民族机动金时,优先考虑5个民族乡。三是州财政在财政转移支付中,优先考虑民族乡的特殊情况,以高于非民族乡5个百分点给予优先拨付,确保5个民族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四是蒙自、开远、河口、金平4县在财政预算中都设立了民族乡机动金。五是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共同繁荣,2010年,州民委在5个民族乡建立民族团结示范村,每村投入30万元扶持各项事业发展。(作者单位: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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