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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路面摊铺施工合同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K42+000及本段内的相关平交道口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摊铺的人工辅助及拌合站搅拌的相关人工辅助。Р二、甲方职责:Р1、甲方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及现场管理。Р2、对于乙方施工人员中有不服从安排者,或者身体状况不能满足甲方施工强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Р3、甲方负责在工程完工后按协议支付工程款。Р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沥青路面连续停工3天以上,甲方应按 10 元/人·天补偿乙方人员生活费。Р三、乙方职责:Р1、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组织劳力,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遣及安排,不得拒绝服从工作安排或故意怠工。Р2、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作息时间及各项规章制度。Р3、乙方应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到达和离开工地),乙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Р4、乙方负责提供生产用小型工具,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劳保等费用。Р5、乙方的工作任务为沥青摊铺前的透层面的清扫,沥青摊铺所用的全部人工配合及拌合站拌料所需的非专业技术性的全部人工辅助。Р四、结算与支付Р1、本项工程按乙方完成的设计路面摊铺面积结算,(不含税)承包单价为0.32元/m2(一层)(东升庙拌合站拌料);承包单价为0.4元/m2(一层)(L2标34公里拌合站拌料),费用中包括驻地建设、人工费用、小型工具费用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Р2、支付方式:乙方人员到位后,甲方预付1万元作为乙方启动资金(结算时扣除);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每半个月拨付应付工程款的70%;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并付清所有剩余款项。Р3、结算时,乙方不需提供任何发票。Р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责任人签字后生效。待工程完成,工程款项及所有相关债权、债务了结后自行失效。Р甲方:河南林州建筑工程九公司乌拉特后旗赛布线L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Р负责人(签字):Р日期:Р乙方:Р负责人(签字):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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