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加工提炼的书而语,它反映了汉语的现代而貌,同时又代表了汉语发展的方向。中央电视台曾举办一个活动,名曰“评选十位观众喜爱的节目主持人”。这是一个有歧义的短语,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只要有“十位观众喜爱”,这位“节目主持人”即可当选,那有多少啊!二是在一定范围内评出“观众喜爱的”“十位节目主持人”,这才是中央电视台举办这次活动的初衷,因此,这一活动就应冠名为:“评选出观众喜爱的十位节目主持人”,这才能名至实归。与此同时,对于语法原则存在着一些争议:如:“恢复疲劳”在50年前用的人不多,对这种用法持肯定意见的人也不多,后来用的人越来越多,逐渐习以为常,对这种用法的肯定意见也同时变多了,并有了合理的解释。吕叔湘便对“恢复疲劳”的用法从理性上明确地加以了肯定:“有人说,这个话不合逻辑,‘疲劳应当消除,怎么倒要恢复它呢?’话不能这样说。……‘恢复’是‘失而复得’的意思,跟‘逃’字本身就含有离开的意思一样,但是,‘恢复疲劳’可以解释为把身体和精神从疲劳中恢复过来。”这种观点是对具体语言现象进行分析和评判的具体体现。从以上的列举可以看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人量的使用汉语言不规范的现象,而这种不规范的语言给人们日常的交流与信息的精确传递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在社会语文生活日趋活跃的今天,我们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必须要适应变化的现实,紧跟信息化步伐,加强对各种语言变异现象的动态监测和科学研究,本着随俗雅化、不断优化、有利于语言文字可持续发展的规范原则,采取灵活务实的规范策略和措施,确保语言文字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z].2001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杨茂荣.论汉语言文字规范化[D].南京师范人学,2005[3]林允富《什么是规范汉字一一兼谈语言文字的立法问题》,《西北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