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环保分局受理申请材料后,15日内对现场审核并出具现场意见。经开区环保分局出具同意接管排污许可(或核准)。工业废水排放单位与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对接后实施接管排污。附件3许可申请资料清单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原件)2、排入户名称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办事人员需同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工业、医疗、建筑等排水户需提供项目立项批文或项目备案通知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4、排水户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排水管网竣工图1份(原件);5、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排水户室外排水工程意见表》1份(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6、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及相应的环评报告书(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7、排水户与排水管理服务中心签订的有效期内的《污水委托处理协议》1份(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8、排水户需提供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拟排放污水的需提供《排水户拟排放水质、水量预测表》1份(原件)。排放污水含工业废水的需提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污水预处理方案核查意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9、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提供自动监测设备质保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控设备的联网证明1份(原件)。附件4污水接入管网核定意见表申请单位(公章)项目名称项目批准文号项目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开工日期完工日期用水量(吨/天)排水量(吨/天)污水预处理设施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负责人联系电话接管地点排水管理服务中心意见签发人(公章):年月日行政审批局签发签发人(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