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结束。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理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工作需要,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工区恢复工作秩序,清理现场等善后工作。6.2调查和总结6.2.1片区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等方面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及时报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6.2.2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路灯维护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处置工作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的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路灯所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7保障措施7.1通讯与信息保障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处置期间,事发片区领导及有关人员、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7.2抢险装备保障保管室负责提供安全装备和抢险材料,建立相应的储备和调用制度。7.3现场救援队伍保障路灯所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成为常备队伍。7.4经费保障财务室在年度预算中要安排一定费用,作为处置路灯维护事故的专项费用,并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8宣传和培训8.1公众宣传教育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安全办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向职工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使职工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的基本技能。8.2培训中心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安全办要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抢险人员培训班。9附则9.1预案管理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片区要参照本预案,开展路灯维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9.2监督检查和奖惩办公室牵头,维护组具体负责适时对总体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专项预案内容。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物资、救援队伍等事项的检查工作,制定相应奖惩措施。9.3解释机构本预案由路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9.4实施时间本预案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