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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者合同样本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督、评估及管理。4、?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名乙方和甲方(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标注“泰山学者工程专项经费资助”字样,加强职务发明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5、?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成果,产业化推广与转化均须在山东省境内进行,暂不具备条件的,应经甲方同意并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四条评估每年12月份,甲方在省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对乙方进行年度评估。选聘满5年后,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期满评估,甲乙双方应积极进行配合。对评估不合格的,取消乙方特聘专家称号;甲方负有责任的,取消甲方当年申报泰山学者资格,视情况追回所拨经费。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评估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合同,并视情况追回所拨经费或追究有关责任。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甲乙双方合作中遇到问题无法解决,协商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解除,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第六条附则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两份报省委组织部、省主管部门备案。2、?本合同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成立,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公布泰山学者名单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曰?年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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