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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设备管理办法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冈面乡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保证配备到村卫生室的医疗设备发挥最大社会效益,根据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冈面乡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管理法。一、配备到每个村卫生室的电脑等医疗设备,属国有财产,村卫生室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可以无偿使用,不得转借或变卖。二、配备到每个村卫生室的医疗设备,由辖区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逐村建立村卫生室设备管理台帐。三、村卫生室要充分利用所配备的医疗设备,为当地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督查时若发现有将投入设备闲置的卫生室,卫生院将有权收回予以重新调配。四、村卫生室村医停止执业活动或调整岗位时,必须向乡镇卫生院如数移交配发设备,办理退还手续。如不移交设备,由乡镇卫生院按设备价格如数收回,重新购置。接交村医按程序重新办理使用手续。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财产登记制度、财产移交制度和损坏赔偿制度。严禁私自转移用途,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人为损坏。冈面乡卫生院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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