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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管理须知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要求承租人去社区办理暂住人口登记。三、?承租人必须如实填报居住信息,如: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职业等内容提供给我司进行备案。四、?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的使用性质用于办企业、仓储、医疗或政府明文规定的限制项目等。五、?承租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合益物业的相关规章制度。禁止在出租屋从事卖淫、吸毒、传销、销赃窝脏、走私贩毒、聚众赌博、流氓斗殴及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知情不报,出租房屋的安全由业主负责。六、?业主对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七、?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湖南中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接受中建物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八、?住宅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九、?承租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不得破坏公共财产,不得随意乱垃圾,对不要的旧家具等大件物品要送到指定垃圾堆放点处置,不得损害小区的良好居住环境。十、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签定《租赁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中建物业缴纳管理费。但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业主,若承租人没缴纳相关费用,业主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及时支付,不得拖欠。十一、租赁双方违反《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规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二、广州市合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留本管理须知的最终解释权,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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