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的处罚形式,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限期出境、驱逐出境。(3)财产罚,即强迫违法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实物或货币,或者剥夺其某些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价出售、强制收购。(4)能力罚,即限制违法者某种特定的行能力的处罚形式,如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过程中,处理违法行为最常用的手段之一,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此,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花和国行政处罚法》均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答: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为了维护和保障行政职权的正确、合法、及时行使,对逾期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执行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类:(1)对人身的强制、如强制传唤、强制履行等。(2)对财产的强制。如强行变卖、强行划拨、强行扣缴、强行折除等。(3)对一定行为的强制,如《专利法》所规定的强制实施许可。行政强制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答:(1)依法律、法规规定或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理决定,行政相对人负有一的义务;(2)相对人逾期非客观原因拒不履行;(3)由有关权力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答:(1)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是否合法的必要手续;(2)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的证据材料。不能先裁决,后取证;(3)告知处罚理由-说明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4)给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权利,注意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5)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送达;(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