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对作为债权人的关联企业提供保理服务时,定价合理、公允,交易条件不明显优于非关联企业。(十)注册资金来源合法,非借贷资金、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不虚假出资或循环出资,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抽逃出资;四、本公司承诺(十一)聘用符合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等要求的具有保理业务运营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五、本公司承诺(十二)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十三)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十四),并定期将业务开展情况报主管部门,报送的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故意隐瞒或虚报,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诺人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须向主管部门报告:1.、(一)发生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2.、(二)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3.、(三)主要出资人虚假出资、抽逃资本或主要出资人对公司造成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4.、(四)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中有二分之一以上辞职的;5.、(五)主要负责人失踪、非正常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6.、(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赔偿(如重大债权到期未清偿致使其流动性困难,或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发生重大待决诉讼或仲裁、获得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的融资等重大事项的;六、本公司承诺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七、本公司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等要求依法、合规、审慎经营,严格按照相应监管指标和要求执行,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要求我公司更换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或取消备案资格并退出商业保理经营业务等监管要求。Xxxxxx公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总经理(签字/盖章):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