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先导、教学有方”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根据《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管理对象泰州市、市直、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二、考核要求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遵纪守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凡政治思想、品德修养不合格者,综合考核即为不合格。对师德表现突出者在绩效工资考核中进行奖励;对有“有偿家教”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2.教育教学实绩为主要依据,同时考核教育科研能力与成果及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的情况。三、考核内容1.教坛新秀(1)担任本学科(专业)教学任务满工作量,每学期上校级以上示范课不少于1节;每学年在市直学校及以上范围内至少承担1节观摩课或示范课。(2)每学期研读教育教学专著1~2本。(3)每月写600字以上教学反思不少于1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上传学校教师平台和泰州教学资源共享平台。(4)主持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在省级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奖或在《泰州教育》及其他省级教育教学刊物发表。(5)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对教师的满意率不低于90%,教学质量良好。(6)五年后晋升高一级梯次骨干教师,未能晋升者不再享受相应的津贴。2.教学能手(1)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随堂课随时向青年教师开放,上校级以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每学年在市直学校及以上范围内至少承担1节观摩课或示范课。(2)每学期研读教育教学专著1~2本。(3)每月写600字以上教学反思不少于1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上传学校教师平台和泰州教学资源共享平台。(4)主持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每年有2篇论文在省市级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奖或在《泰州教育》及其他省级教育教学刊物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5)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对教师的满意率不低于90%,教学质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