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的事故。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质安员或直接向项目经理、后勤主管汇报。由项目经理和质安组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经项目经理审批并进行处理后,将结果书面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写出正式的书面报告上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报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备案。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以及事故本人详细资料。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重大、特大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地区公司和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政府有关部门。伤亡事故由地区公司行政部门组织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应组织保安人员和质安组,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还应进行拍照和录影。安全事故管理流程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医治,安排保安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项目部尽快查清伤亡者身份,对现场进行紧急处理。24小时内报政府有关部门重伤事故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协助处理项目部组织处理立即上报,并及时填写书面事故快报报地区公司及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地区公司行政部门组织项目部、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并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措施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并落实将事故原因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地区公司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将事故处理结果报地区公司和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