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将推荐情况报区委组织部。5月15日前区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测评结果,提出考察人选,报区委审定。5月25日前区委组织部组织制定考察方案秉组织实施,听取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加强廉政审查,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5月26日前考察结束后,区委组织部按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区委党委会研究。5月28日前区委研究后向乡镇党委反馈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5月31日前乡党委正式上报关于缺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第二次请示),区委批复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大会选举。组织实施阶段推荐出席区党代会代表5月5日前区委向乡镇分配出席党代会代表名额。5月12日前乡党委按照区委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5月14日前乡党委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后,按一定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5月22日前区委对代表人选进行严格组织考察,或委托乡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或属地原则考察,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基层党组织和纪委、检察院、审计、综治、卫计、信访等方面意见,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5月31日前召开党委会议,按多于应选代表30%以上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区委审核后批复。核定五种情形党员5月25日前乡党委上报党员大会人数核定表和不计入应参会党员人数“五种情形”党员花名册的请示,区委批复后,在各支部公示。大会选举6月1日-5日乡镇做好选举大会会前准备工作(大会秩序册、选举办法草案、主持词、选票等)。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区党代会代表。召开党(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4、向区委报告选举情况。工作总结阶段6月10日前对换届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总结报告上报区委。、2、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