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动造成本项目需提高处理标准而增设处理设施,使投资显著增加,或因物价幅度变化过大造成运营成本显著上升,则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直接按国家和XX省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作相应调整,具体服务收费方式由项目公司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服务协议确定。第十三条项目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都应履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接受环保、卫生、安检、消防等部门的依法监管。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共同运行项目资料收集、技术方案及设备选型的调研考察工作,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应尽快展开项目设计工作及组织工程实施,确保本项目在2008年建成投入运营。第十五条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管辖,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应视为平等的法律主体。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出现违约行为,则违约方应承担由于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七条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及资金到位后,一方应承担的义务及享有的权益由项目公司承担,但乙方在整个经营期内对项目公司应承担的义务持续负有连带责任。第十八条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3个月内,乙方与甲方应以本协议的条款为依据,就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方面的操作细则进一步磋商,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订《XX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投资经营合同》。第十九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二^一条本协议一式十二份,甲方八份,乙方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XX市人民政府(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二OO八年一月十三日乙方:XXX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