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转运承诺协议书甲方:乙方:_________村卫生室(章) 签名:_____________ 为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甲方为河古庙中心卫生院,乙方为村卫生室,乙方接受甲方管理,甲、乙双方就乙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医疗废物内容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废物。二、乙方的职责1、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严格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分类存放,应分置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2、乙方必须将各种废物严格按不同种类分别包装、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废物名称、数量、注意事项等),保证废物包装完好及封口紧密,防止所盛装的废物泄露污染环境或伤及工作人员。3、乙方禁止将医疗废物对外进行销售或自行销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乙方需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定期将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物送至甲方医疗废物暂存点,并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医废交接登记。乙方如未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未向甲方转运医疗废物,或者曾经向甲方转运过医疗废物,之后一直未再向甲方转运医疗废物,甲方认定乙方在从事医疗活动过程中从未产生医疗废物,若被其他执法单位检查到确有医疗废物,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本协议书一式俩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实施。本协议书有效期自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