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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专家评标实务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74KB

文档介绍
其它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注意:在项目公示期间,如有涉及评审方面的质疑,要配合招标机构处理质疑。如有复审,不主张重新评分,尤其是拟中标人是最低价的,建议废标,否则会影响公平。关于邀请招标的评审由于邀请招标方式在国内均使用较少,在参与邀请招标的评审时,大的程序差不多,按照邀请招标的规定办理就是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实质是先进行投标资格招标,再从合格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投标。评审实行分段进行。具体评审方法同公开招标。(二)竞争性谈判评审实际操作和应注意的问题1、成立谈判小组,推选谈判小组组长2、熟悉竞争性谈判文件、了解项目的实际需要3、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准备提问材料4、对谈判竞标文件进行初审(同公开招标)5、按顺序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的确定:目前有两种方法确定:一是按递送投标文件的先后确定;二是由抽签确定。谈判顺序的确定方式一般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载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6、最终报价●全部谈判完成后,要求合格的谈判竞标人在统一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书面报价并递交到指定的地点。●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一般情况下,同一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前一轮报价;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除外。)●最终报价作为谈判小组评审依据7、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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