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行政相对人类别:厦门市银帆工贸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705474396D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董东惠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同)应急罚当【2019】调查工9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8条第1款违法事实:厦门市银帆工贸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8条第1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8条第1款规定,应予处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8条第1款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对法人处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决定日期:2019年8月7日处罚有效期:2019年8月7日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502120041364909行政处罚ID:cf_xmTAQAJJ2019080716560500001案件名称:厦门市银帆工贸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象类型: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公示期限:1年信用类别:提示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