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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00001)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135KB

文档介绍
验室电器设备操作、雷击、静电5火灾气割、物资库房、配电室(发电机房)、临电线路、雷击、静电、办公室、宿舍、食堂、电器设备、配电线路6坍塌承台施工、墩身施工、塔吊施工、钢筋绑扎、材料堆放7化学/物理性爆炸气割、氧气乙炔储存、食堂液化气、压力容器(氧气、乙炔、液化汽瓶、压缩机)8中毒窒息冬季取暖(CO中毒)、试验药剂9车辆伤害边通车边施工路段交叉路口10其它夜间施工照明不良、办公室清洁、混凝土搅拌、上下或斜坡通道、冬季施工1、重大危险源的确定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D法),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根据经验,危险性分值在70分以下,可将危险源纳入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控制。当分值在70分以上,则被认为是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风险。施工中存在着这样危险的作业、活动、设施和场所就是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具有伤亡人数众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的特征。危险源一般出现在:土方坍塌、深基坑开挖、起吊作业、多人高处作业、高压电气、油料物品贮运等。重大危险源的确定要防止遗漏,不仅要分析正常施工、操作时的危险因素,更重要的是要分析支护失效,设备、装置破坏及操作失误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危险因素。2、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必须明确须达到的目标,确定完成时间,由安全部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通过资金保证,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安全部对专项施工方案及其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满足以下原则:a)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方的其他要求;b)进行充分评审,广泛听取意见,方案应附安全验算结果,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c)符合建没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条款的,必须经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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