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考核、录用、推荐、任免、奖惩、学习培训等问题; 5、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7、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8、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 9、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 三、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部职工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四、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支部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应安排充足的时间讨论问题。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议上转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讨论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表决。会议必须逐项表决。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由支部书记审定后印发。 8、落实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支部书记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报告。五、会议需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六、对会议未做出决议的事项以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均应保守秘密。否则,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