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 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 、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 、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 、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 、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 、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 、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 、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 、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 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 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 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 、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 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 、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 、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 、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 、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 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 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 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 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 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