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青年和家长廉洁征兵责任书为纯正征兵风气,公平公正参加征集活动,不给违法违纪人员以可乘之机,我将严格遵守廉洁征兵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以下几点:一、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征兵征兵办公室人员、接兵干部、街道专武干部、征兵体检医护人员、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人员,以及其他参加征兵工作的军地人员)送钱送物,不搞吃请请吃和其他违规违纪活动。二、不“托关系”“找门路”,为自己或孩子当兵说情打招呼,通过不正当途径谋求参军入伍。三、征兵过程中遇有问题,到兵役机关或拨打征兵咨询举报电话反映,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四、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的,坚决坚决予以抵制,并向兵役机关举报反映。五、本人发生廉洁征兵问题,愿意接受法纪惩处。责任人(应征青年):联系电话:责任人(青年家长):联系电话:年月日备注:1、此责任书由兵役机关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2、家长应为应征青年父母亲、直接抚养人或监护人;3、特殊原因家长不能签字的,经征兵办同意,可委托其他相关责任人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