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出租方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52KB

文档介绍
权年限厦门市担厦门市思明区1994年至保有限公槟榔路1号联820.04㎡混合办公2044年司谊广场11层二、出租房产现状出租方于2003年购买使用,于2006年进行重新装修并购置部分办公家具。目前该房产及内部相关设施使用正常。三、出租原因鉴于出租方将于2014年9月搬迁至新址办公,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经讨论决定对现有办公场所进行出租。四、出租用途该房产仅限于承租方办公使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不得经营可能干扰周边租户正常办公、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业(如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禁止从事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工作。五、出租底价首年月租金不低于73元/㎡,自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5%(该价格仅为房产租赁费用,水、电、物业等其它费用由承租方另行支付)。.1六、出租期限租赁期限为五年。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承租人如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六十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七、租金收缴办法租金收缴优先采用“押一付半年”的方式,即承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同时一次性付清未来半年的租金,之后每半年支付一次半年期租金。八、承租条件(一)关于承租方1、承租方必须符合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承租方应在竞租前到现场查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房屋租赁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参与竞租的承租方均视同已实地查看,确认并认可租赁房屋的使用现状及上述各项租赁要求,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二)关于承租面积出租房产两本产权证分别对应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路1号联谊广场11A、11B(合计820.04㎡),整层出租,承租方不可只租赁部分。九、招租方式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厦门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公开竞争招租的方式进行,承租方及租赁价格由公开竞争招租择优确定。出租方: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2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