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救助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就近救助原则。渡口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发生后,要迅速作出响应,立即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第四条XX村委会负责本预案所称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在专业应急部门未到现场时,负责组织渡工、村民迅速开展自救抢险工作。在专业应急部门到达现场后,要服从指挥,共同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XX村委会(渡口经营企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第五条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船舶、人员必须做到:(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二)?立即拔打110或其他报警,并向村委会(渡口运营人)报告;(三)?紧急情况的报告内容如下:1、?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时间、地点;2、?险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3、?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4、?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险情(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四)?严格保护险情(事故)现场。第六条在渡口码头和陆域范围发生与渡运有关的安全突发事件时,渡口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渡船船员、渡工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第七条渡船航行时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渡船船员、渡工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并采取有效方式向渡口工作人员报告。第八条渡口工作人员接到渡船事故或险情报告或发现渡船事故或险情时,应立即向村委会主任报告,并组织渡口水域附近船舶(排、筏)或采取其他有效手段开展救援。第九条村委会主任接到渡口渡船事故或险情报告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同时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和县地方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