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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填报说明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有资金兑付、用本公司发行新信托产品予以兑付、用第三方发行金融产品或提供资金予以兑付、通过处置抵押物兑付、经受益人同意展期等。4.租赁公司分表:(1)投放资产规模排名前五的行业及投放资产规模,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统计。(2)第22-31行数据为金融租赁公司填写。5•金融控股平台公司分表:(1)金融控股平台公司是指集团赋予金融控股平台管理职能,且控股两家以上金融子企业(财务公司除外)的控股平台公司。(2)金融控股集团是指金融控股平台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共同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3)非金融机构不包括地方政府批设或监管的从事金融业务的“7+4”类机构。(4)金融控股平台公司合格资本是金融控股平台公司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可以吸收损失的资本,包括金融控股平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包括优先股、一般风险准备、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5)金融控股平台公司法定资本二工(金融机构法定资本X金融控股平台公司持股比例)+工(其他机构法定资本X金融控股平台公司持股比例),金融机构法定资本为按照其所属金融行业的最低资本充足率或最低资本要求计算的最低资本,其他机构主要指地方政府批设或监管的从事金融业务的"7+4”类机构。(6)1-6行财务数据填金融控股平台公司数据,即母公司口径数据。6.其他分表:财务数据均需填写,除此之外根据企业性质填写适合自身经营情况的指标,不适用的可不填写。三'联系方式:信托分表联系人:蔡伟电话:64471728中央企业投资基金情况表、银行分表、保险分表联系人:郑晓楠电话:64471720中央企业及所属单位参股金融类企业表、中央企业金融风险事件统计表、证券分表、财务公司分表、租赁公司分表、金融控股平台公司分表及其他分表联系人:陈佩蘇电话:644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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