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审计厅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品等。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附件1: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乘坐交通工具标准表项目乘坐交通工具分级等级标准飞机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汽车(不含出租小汽车)职务副省级以上及相当职级人员头等舱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一等舱据实报销正、副厅级及相当职级人员经济舱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据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