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确定为废标的不进行得分评定:(一)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七、评标(十六)评标为规范评标工作,切实做好宿豫污水处理厂工程工艺管线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一、评标办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12号令);3.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4.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5.《宿迁市宿豫污水处理厂工程工艺管线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三、评标机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共有五名评委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一名,专家成员专业评委四名。专家成员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抽取,从《宿迁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抽取四名水利专业评委,其中污水处理专业两名,安装工程专业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