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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体检规程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的神经系统疾病;(20)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等。5.5.2机动车驾驶员在岗期间职业禁忌为:(1)远视力(对数视力表):大型机动车驾驶员:两裸眼<4.0,并<5.0(矫正);小型机动车驾驶员:两裸眼<4.0,并<4.9(矫正);(2)听力:双耳平均听阈>30dB(语频纯音气导);(3)血压:大型机动车驾驶员:收缩压>18.7kPa(>140mmHg)和舒张压>12kPa(>90mmHg);小型机动车驾驶员:II期及Ⅲ期高血压;(4)器质性心脏病;(5)癫痫;(6)震颤麻痹;(7)癔病;(8)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等。5.6由取得职业健康体检资格的医疗机构的医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针对性负责联系用人单位,定下体检的时间、场地及体检人员名单项目;准备体检前的材料、体检表等。并与受检单位的负责人(安技科或医务室等)就体检事宜进行协商,必要时(项目较多、人数较多时)可做一计划书双方签字确认。5.7项目负责人安排相应检查项目的医师(技师)仪器(心电图机、尿液检测仪及x光机等)及车辆在相应时间相应地点完成相应人数的检查。各体检医师(技师)将检查结果汇总送项目负责人。5.8项目负责人在取得各检查医师的资料后,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态度,就机动车驾驶员的职业禁忌将结果分析评价,并在30天内以书面总结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相应的负责人及劳动者本人,并取回回执。5.9对有疑问或有疑似职业病或要复查的劳动者要及时安排其复查,直至提请职业病诊断。有早期职业病的除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外,还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6.支持性文件6.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6.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6.3《职业病诊断标准》7.质量记录对每次体检结果必须1式2份提供用人单位,并做好回执记录;同时保证体检结果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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