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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申请表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82KB

文档介绍
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统筹考虑,建筑物高度应错落有致,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6.方案设计依据:如为进行方案设计招标的项目,需附送设计方案中标通知书;如为根据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直接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需附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意见。7.历次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8.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方案及其批复,并说明调整原因。9.新建高层住宅报审设计方案时,需作日照分析;10.属扩建、改建工程还应提供如下资料:⑴原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⑵原建筑设计图(总平面图及建筑平、立、剖面图两套);⑶拟建建筑方案图(总平面图及建筑平、立、剖面图两套);⑷原设计单位出具扩建工程的结构安全证明原件;⑸危房改建须附市质检部门的《危房鉴定书》原件;⑹属旧城区改造范围的,须附市改建办批文;⑺住宅楼扩建须附本楼住户签名同意证明;11.部分建成并有发售的地块(包括已有预售的地块),需要改变原规划的,涉及道路、停车、布局、间距等变化,须在居委会或街道办的公证下公示并征得三分之二或以上相关业主同意方可申请规划许可。12.申请表项目内容如与原规划用地性质、设计条件不符的,须附变更用地性质、设计条件的合法文件;13.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审查建筑施工图(含调整)阶段:1.经我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件一套;2.《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3.1/100建筑施工图二套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套(文件深度要求另发);绘制在1/500现况地图上的附详细的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图一式两份;4.建筑设计依据:根据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跨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直接进入建筑施工图报建阶段的,应提交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需初步设计的项目,附市建设局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5.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并说明调整原因;6.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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