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一)贯彻落实国家、上级部门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类规章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建立健全本专业系统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准、措施以及考核办法等,并监督检查考核。(三)按时参加公司安委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按时完成安委会、专业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四)组织开展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专项督察,并督促落实。(五)完成公司安委会、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五章工作制度第十条公司安委会工作制度(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因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公司安委会主任或委派的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内容:1、总结上一阶段工作,通报各专业委员会或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考核结果,并听取有关汇报。2、研究安全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事项。3、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二)公司安委会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下发各专业委员会和成员单位。第十一条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一)每季度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联络会议。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主要内容:1、掌握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协调有关工作。2、贯彻安委会有关要求安排下季度重点工作。3、对各专业委员会提出考核意见。(二)对安委会安排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形成检查汇报材料,在安委会会议上进行通报。第十二条公司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每月由专业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一次专业委员会会议,及时指导协调各项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二)每季组织一次本专业系统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并制定整改方案,跟踪督促落实,重大隐患问题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三)每季末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将季度工作总结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第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