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浅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围标串标问题及对策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标报名的资质预审,必要时可请专家参与。在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审查,开标、评标的组织,层层设防,不给串标行为可乘之机。如在招标公告环节尽量扩大信息公告范围,让串标围标者劳而无功;在发售标书环节,严格审查证书、业绩原件和报名条件;对投标单位信息实行严格保密,让串标围标者无所适从;对技术不复杂的一般工程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在评标过程中严格审查“雷同卷”;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退付实行“投标人帐户对保证金帐户”并采用电汇等方式等。通过招标程序设置,在确保真正的投标人正常参与的前提下,让串通投标者防不胜防,疲于应付,来不及串通足够的投标者。在签订合同和使用验收过程中,对串标者要保留追究权,不论是在投标时发生还是其中标后被发现,都应认真追究法律责任。(五)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政府采购是一个对人员素质要求很高的职业。这个行业的人员包括:各采购单位负责采购工作的“政府采购协管员”、采购中心的人员、采购监督管理的人员、评标专家、验收人员等等。这些人员除了要求其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很强的拒腐蚀能力,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正义感;还必须要有政府采购的相关专业知识,如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程序的了解和掌握运用,还要具备识别政府采购过程中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的能力和意识。用自己的坚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过硬的专业技术,去干好政府采购工作,去与政府采购的不法行为作斗争,还要在工作中不断地积累,不断地总结,还要主动思考,探索,提升自己也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更加完善,上新的台阶。(六)抓诚信,构建招投标诚信体系,营造诚信投标的积极氛围。目前串标围标行为之所以有泛滥趋势,与诚信体系的缺失有很大关系。失信惩戒制度是解决串标围标的良药,应当迅速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牵头,建立健全统一的招投标诚信体系信息平台,让投标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