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一次并于上半年完成。第三、四季度:主要以抽查为主,并结合阶段性治理如“执法大检查”“春运”“小长假”等专项整治与检查。展开相关抽查和督查整治行动,市局完成对下属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计划落实检查。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抽查率1%,并将检查结果对社会公示。每年12月25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上报市法制办。按上级部门部署及工作需要,临时开展特定领域专项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将由牵头部门制定临时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并落实,严格落实牵头部门制定的检查计划。三、工作要求:总体上要按市局关于印发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抚交法字【xx】30号)的要求落实,同时还要特别强调:(一)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二)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检查人员应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要求、检查人员名单等。(三)行政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应当及时收集有关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注明证据的来源。对现场检查,向被检查人询问有关情况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由被检查人进行核对确认。《现场检查笔录》应当全面、客观、完整地反映检查工作情况。有条件的可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检查全过程音像记录。若个别专业性强的事项和因专业人员不足时可采取全市调整检查力量,进行专项的全面检查。(四)行政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行政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实施步骤、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行政检查报告按照程序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工作计划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