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恶性竞争,查处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县市均有部署、有动员、有检查,并根据当地实际开展了一些针对性工作。我州境内旅行社未发布过虚假广告,未发生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委托旅游业务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地接不足额支付成本费用的旅游团队等“零负团费”经营行为;未发生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未发Р现导游讲解不讲政治、不讲科学、不讲文明,旅游车驾驶人员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旅行社能按要求取得经营资质,与游客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没有发生非法转让旅游业务经营许可,导游也取得了导游证并有导游IC卡持证上岗,能按照要求使用“一城通”。Р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办结旅游投诉案件。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制度,各旅游企业设立专职旅游质监员,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旅游投诉案件,切实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旅游投诉受理、调查取证、案件转办、案件催办、处理时效、案件回复等各项办案制度,落实首问责任、AB角岗位工作、案例分析制度,认真受理各类投诉案件及上级部门转办案件,继续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市场检查。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