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以《昆明市官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梳理》(2015年)及《昆明巫家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2017年)规划范围为依据,根据城市发展和区域环境管理需求,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包括官渡区规划区全部范围,西至盘龙江,东到经开区和呈贡行政界线,北至拓东路、环城东路、东风东路、虹桥路一线,南到滇池,总用地面积112.46平方公里。1.7区划时限区划基准年:2017年,即本次区划调查资料、数据以2017年为基础。区划时限:2019~2029年,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2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1声环境功能区分类根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五种类型:0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2类区、3类区、4类区以外区域,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1类区标准限值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2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2类区标准值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3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3类区标准值为昼间65dB(A)、夜间55dB(A)。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2.2声环境功能区适用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