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项目有2个、有3个项目已完成了现场审计,有7个项目正在审计。在已完成的8个项目中,查纠各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8个,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792万元,督促收回往来借款5万元、收回不规范人员补贴3.73万元。2.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推进及工作取得的成效受机构(人员)编制的限制,雨花台区街道(园区)和区级机关部门均未设置专职内审机构和人员,审计监督由所在单位财政所(财务科)和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实行财务收支与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具体情况如下:一是街道(园区):审计工作由街道财政所负责的有5家,由街道监察部门负责的有2家,由街道资产办负责的有2家,9个街道(园区)共有兼职审计人员18人,街道(园区)原则上每年完成1-2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据统计:xx年完成审计项目10个,结合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监督。二是区级机关部门:以内设财务科室人员为主,开展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如:教育局、卫计局等都能定期开展审计和监督;三是区审计局: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将单独设帐的内管机构列入审计实施方案,并在报告中反映相关审计结果。xx年共延伸街道内设机构6个,部门下属单位3个。发现问题并纠正了一些违规问题,督促收回不规范人员补贴3.73万元。二、工作中主要的亮点和经验1.注重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一是在原有《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意见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雨花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管理细则(试行)》(雨审发〔xx〕14号),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提高审计质量。细则进一步明确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区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的管理模式要求,区审计局建立建立以局长、分管副局长、法规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和审计组长“五级”的分级管理及责任机制,从10个方面规范审计工作程序,4个方面落实质量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