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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设计合同(范本)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323KB

文档介绍
期完成其合同项下的义务;受阻于不可抗力的一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在对不可抗力无法作出预测的情况下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最晚不得迟于不可抗力发生后的第3个日历天,并同时提供不可抗力的性质、发生原因的证明、采取的措施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的评估材料等;同样,在不可抗力消除后也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于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的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共同协商确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义务、或者延长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但履行合同义务的延长时间应与不可抗力影响该方未能履行义务的时间相同。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延长后,乙方只能在继续履行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才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6条的规定支付设计费。协商受阻于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个日历天内仍然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时,各方应当针对补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适当措施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终止任何一方发生下列情况后,另一方可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起合同终止: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且在收到对方指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7个日历天(或在对方后来书面同意的延长期)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一方未遵守本合同通用条款第8条的审判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30个日历天后还无法履行其主要合同义务。除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7.1条所述的合同终止情形外,在以下情形下本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终止本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形。乙方的谨慎义务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规定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在寄出或收到通知后立即采取所有的必要措施,迅速而有条理地结束履行合同义务,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使合同终止产生的费用保持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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